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

黑暗小劇場(三) - 消防員

身為一個消防隊員,其實我很怕火。

表面上我都在叫天乾物燥小心火燭,那是因為我光是看到人家在抽菸就會開始冒冷汗。





你說怕火怎麼當消防隊員?我一開始也不是這樣的......

想當初,本人也是個有為青年,一心想當打火英雄。於是我考進警專,一路順暢的到了實習受訓的時期。

實習一開始,還不能夠實地去救火,畢竟人命關天,學長們還會再教一些真正會用到的保命要訣。但一個星期下來,我發現局裡的食物,尤其是肉類,幾乎都不是很熟。還有一次我餐刀一割下去,肉竟然軟到無處施力,我試了幾次都徒勞無功,一陣火冒起一用力,還有些微溫的牛血就噴到我臉上。我衝進廚房跟廚師理論,他卻只冷靜的說:「你是新來的吧?」,我就被跟上的學長帶出去了。



回到宿舍,學長才幽幽的說明原因。



火災現場跑多了,總是會接觸到不幸罹難的人。儘管大多數人都是死於濃煙,但熊熊大火是不管死人與否,它就是燒。所以消防隊員當久了,自然而然就不會想吃烤的東西,特別是焦的......

學長說得很簡短,但當時的氣氛整個都冷下來。我不由自主的想像著高溫的現場中,手上扶著一個人衝出去,那個人因為手上的燒傷而大哭大叫,但卻有著烤肉香味傳來。你辛辛苦苦滅完了火,回來局裡想要好好休息一番,卻又被今晚的肉排香味勾起火場的回憶,還有那個人哭喊與臉上痛苦猙獰的表情。

於是我吐了。當天晚上開始吃著半生不熟的食物。



從那時起,我怕火。於是我轉成消防車駕駛。

就像搶銀行的歹徒總會留一個在車上待命兼防拖吊,消防車司機是唯一不用下去打火的人。當我結訓之後,學長們還帶我到阿里山上開消防車跟人飆夜車。一來消防車不受交通號誌限制,二來我們車大,整條馬路讓人找不到空位可以搶,所以往往都是樂勝。

雖然條子們因為警車較小台,常常尬輸給我們,不過看在我們偶爾會幫忙圍堵飆車族的份上,所以也不會說什麼。

本來有收到日本的車隊邀請過去比賽,但消防車沒辦法運出海,所以也就不了了之。



但是最近,我開始考慮辦離職。

這要講起那一天,我開著我的愛車,編號5566的消防車出去。沒什麼事,只是去熟悉一下今晚的賽車路線。

就在我下坡的時候,車上的無線電出現了雜音。代表有人要說話了。

「......」雜音維持了好幾秒,卻無人出聲。

「誰在玩無線電的,小心被老頭罵。」我半開玩笑的說著。

「......你現在過去,剛剛好。」出乎意料,是一個女生回話。

「妳哪位?用消防用頻道會被罰喔。」局裡的女隊員,我大概都熟識了,這個完全沒聽過的聲音一定是切進來的。

「你往前開五百公尺左轉,到第二個路口就會看見你今天的工作。現在去,剛好。」那個女的絲毫不理會我,自說自的。

神經病。八成是電波跟消防用的衝到,就想要來亂的。

就在我要將無線電切掉的時候,她說了最後一句話:「你的編號是5566。注意車上後
座的置物櫃。」,然後雜音就消失了。

我愣了一下,她沒有道理會知道我車子的編號,難道她說的是真的?媽的,這種事不能開玩笑。油門一加,離合器一踩,我駛向那女人說的方向,還呼叫了局裡的人過來。

而我到了第二個路口時,旁邊正好有一個送貨的向後看。我想,他跟我看到一樣的東西。

一間正在熊熊燃燒的大房子,還有一個手舞足蹈的火人,抓著一個火球向外衝。我長年的經驗告訴我,那人沒救了,但還來得及防止火勢再漫延開。



事後熟識的警察跟我說,那個女人抓著的,是某個人的頭部。被燒得都快融化了,根本無法請人辨認。詭異的是,法醫在那顆頭的腦中發現很精巧的容器,並且驗出曾裝有易燃物的反應。

加上那名送貨員的證詞,警方推測那顆頭是倒過來裝箱的,當被害者拆開箱子之後,必須要將箱子倒過來才能把塑膠袋打開。而此時腦中的容器便會破裂。極有刺激性的易燃物發出臭味,誘使被害者將袋子打開。當袋子一被打開,大量空氣和易燃物產生反應,碰的一聲,悲劇發生。



後來,我去看車上的置物櫃。

裡面是一件長裙。上面血跡的去氧核糖核酸與人頭的相符合。

但也只有這樣,沒有再發現足以辨認第二者的任何線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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